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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行健职业学院学生安全事故报告制度及处理流程

  为加强学校综合治理,防止校内突发事件的发生,杜绝因各种原因引发的各种事件,经校领导研究决定,将制定上海行健职业学院课间突发事件处理意见,本意见适用于高职各系各班。

学生发生各种安全事故的上报流程
  由于学校规模的扩大,在校学生已达四千多人,按照万分之一的概率,每周会发生一至两起的被窃、殴打、伤害等事故。安全事故发生后,本着“先口头后书面”的原则,视事故性质大小报告所在系负责人。各系安全负责人根据事故级别大小,把事故自行处理后,上报院长办公室。重大事故(意外人身伤亡 群体性食物中毒事件等)立即上报院长办公室,以便及时更有效采取地应急措施。

学校安全事故现场处理流程
  1、学生发生伤害事故,现场老师立即与保卫处联系,保卫处及时通知学生所在班的班主任,并由校医务室医生到现场进行紧急救援处理,是否需要立即送医院医治由医务室医生决定。如病情严重确实要送往医院,受伤害学生所在班的班主任和医务室医生一起陪同受伤害学生前往医院,送往什么医院由医生决定。就诊时可以动用医务室“应急事故备用金”。使用的备用金事后经报销补足应急事故备用金额。
  2、学生送达医院后,班主任应积极与学生家长取得联系,告诉其子女医治所在医院, 但无责任告诉病情。在学生家长未到达就诊医院前,班主任不应随意离开医院。
  3、在医院治疗后,班主任应将医院诊断的实际病情及时通知系主任,系主任将学生的住院病情及治疗情况及时向院长汇报

学生安全事故的善后处理
  1、学生发生安全事故后,受伤害学生所在系的党支部书记应及时调查事故原因,如实纂写学校安全事故调查报告,调查报告主要分为事故起因 、事故过程、 事故的取证等。
  2、学生安全事故善后处理由院职能部门学生处进行协调、接待家长、事故赔偿、 分清事故责任, 学生处将处理结果上报院长办公室。
  3、发生安全事故学生所在班的班主任应协助院、系做好事故调查工作,安抚被伤害学生和家长,必要时应带领班干部进行慰问和关心,体现我院一种人性化的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