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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行健职业学院关于排课管理的规定

  为了维护正常的教学秩序,保证教学质量,结合我院实际情况,特制定本规定。
一、排课原则
  排课,首先应考虑教师、学生每天的课时负担;其次要考虑一门课程上课时间应有一定的间隔;还要考虑教室座位数、实验室、机房等教学资源的承受力,统筹安排,精心编制,力求使课程编排无论从教师、学生角度,还是教学资源条件都能达到最优状态。
二、管理机制
  我院排课工作实行院系二级管理。教务处统一布置排课工作,对各阶段工作进行监督、检查、协调和总结。各系教研室负责排课的具体组织工作,具体包括审核本专业、年级教学进度表,组织教师分配教学任务。
三、排课程序
  1、教研组长应向全系老师介绍、公布本学期本专业所开设的课程、时间及其它组室需要聘请本组老师所上的课程、时间;
  2、本系老师填写“上海行健职业学院教师课程授课申请表”交教研组长;
  3、若需聘请外组或外系老师,由各系主任进行协调统筹安排;
  4、若需外聘教师,须经系主任批准同意;
  5、每位教师任课门数不得超过三门;
  6、教研组长排好课后,报系务会议研究、讨论;
  7、教研组长将课程安排报教务处审查;
  8、教务处审查后,报教学院长批准,生效;
  9、教学院长签发“上海行健职业学院教师课程授课任务书”;
四、排课规定
  1、按照教学计划的规定,在全院“政治课”课程表下发后安排专业课,同时注意考虑留出体育课的空间;
  2、周三下午为全院选修课时间;
  3、对已经排定的公共课,原则上不准因安排专业课的需要而随意调动,若确属必须调动的,须与教务处协商后方可调动; 
  4、同一门课程在一天内连续讲授不得超过四学时;  
  5、排好的课程表,各专业组应根据教学计划对各自的课程表进行核查(包括专业课和公共课),做到不漏排、不冲突,确保课表准确无误。
  6、课程表是学校课堂教学日常运行的主要依据,一经公布后,各教学单位都应当认真遵照执行,任何部门和个人在未经教务处同意的情况下,不得擅自变动。
  7、特殊情况,须经主管教学校长审批。
五、备注
  1、周一上午为院务会议时间,中层干部不排课;
  2、周二下午为院级领导会议时间,院领导不排课;
  3、中层干部排课每周不得超过二个时段;
  4、系团总支书记排课每周不得超过三个时段;
  5、周三下午为教研组长会议时间,教研组长不排课;
  6、周五下午为我院政治学习或业务学习时间,本院教师不排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