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深化学校内涵发展,办学绩效领先 > 学校管理 > 科学管理

上海行健职业学院教育收费工作

一、教育收费工作依据
1、学院收取的各项教育收费项目均符合法律、法规和市政府文件规定,经闸北区物价局批准。
2、对学生代办性收费项目事先公示,在学年结束后,按实际支付费用结算,坚持学生自愿原则,多退少补。
3、对各项服务性收费项目均严格按照成本补偿性原则核定,实行明码标价。
二、教育收费工作程序
1、学院按照相关收费文件依据向闸北区物价局申请收费许可。
2、学院每学年初更新校园公示栏及校园网上的教育收费公示项目,接受闸北区物价局的监督和检查。
3、学院向学生发放缴费注册通知上注明相关收费项目、收费标准及收费依据。
4、学院按规定购领、使用财政局统一印制的行政事业性收费票据。
5、学院按照规定建立行政事业性收费票据管理制度,并由专人负责管理票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