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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及其他有关法律的规定,结合学院实际情况,制定上海行健职业学院章程,以作为学院一切活动的基本准则和依据。章程在财务、学生管理等方面作了相应的规定。学院实行“统一领导,集中管理”的财务管理制度和经济责任制度。财务处作为学院一级财务机构,在院长的领导下,对全院的财务工作实行统一领导。财务部门全面负责学院的预算管理、收入管理、支出管理、结余及分配管理、专用基金管理、资产管理、债务管理、财务清算等,并定期向院长呈报财务报告和财务分析。学生依法享有国家有关规定获得奖学金、贷学金、助学金,按照国家和学院的有关规定可向银行贷款助学,申请困难补助金和进行勤工助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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