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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行健职业学院教材采购及管理办法

  教材是体现教学内容和教学方法的知识载体,是开展教学工作的基本依据。搞好教材的选用和供应,是深化教学改革、提高教学质量、稳定教学秩序,实现学院人才培养任务的重要保证。为了进一步规范我院教材订购工作,保证学生和任课教师教学用书,特制定本办法。
一、 教材的征订原则
1、教材订购应坚持计划性、公开性,保证质量,厉行节约,坚决杜绝质量低劣的教材、盗版教材和非法出版物。
2、代办教材不得随意搭售和强制或变相强制搭售非教学用书。
二、 教材的征订
1、各系负责本系各所属课程的教材征订计划,同时负责组织在校学生填写自愿购书统计登记表,由各系相关教研室负责根据教学计划提出教材征订计划经系主任签字,报教务处审核。
2、教务处负责审核、汇总全院教材征订计划并组织订购。
3、教务处具体负责教材的订购,其它任何部门和个人不得自行征订教材和向学生推销教材及教学参考书。
4、教材征订分学期进行,即每年寒假前一个月征订春季教材,每年暑假前一个月征订秋季教材。
5、实验、实习指导书,实验、实习报告及习题等学生必备的教学资料由各系组织编写,教务处审核后按计划组织印制,并按成本核价。
三、 教材的发放和教材费的结算
1、 教材的发放
  新生教材由各系按学生教材领取(使用)表组织学生自主认购,老生按自愿认购统计表认购。教务处教材室在规定的时间和地点直接对学生发放教材。
2、教材费的结算
  教材结算工作由教务处与教材供应单位核对实发数量,办理结算手续,报请主管院长审批。代收教材款由财务处核定,9月份代收的教材款由财务处在次年6月底前与学生按实际(明折明扣)进行结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