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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行健职业学院
关于收费项目和标准清理工作总结

  根据全国治理教育乱收费联席会议办公室《关于做好对各级各类学校收费项目和标准进行全面清理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精神,结合我院实际,对教育收费情况进行了自查。现将自查结果汇报如下:
(一)领导重视,确定目标
  学院由王鸿业院长为组长的规范教育收费领导小组对本次收费清理明确了工作方向,提出了工作要求,确定了工作内容、目标等。指定财务处为本次收费清理工作的执行部门。要从贯彻“三个代表”、坚持依法治教、构建和谐社会的高度,充分认识清理工作的重要性,规范收费行为,坚决制止乱收费。
(二)全面清理,自查自纠
  经过对收费项目的自查,现在已经基本查清。具体情况如下:
1、关于收费项目
(1)学院收取的各项教育收费项目均符合法律、法规、市政府文件规定,经闸北物价局批准。
(2)学院没有收取与入学挂钩的赞助费。没有强制或变相强制向学生推销物品和学习材料等。
(3)学院没有擅自设立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也没有扩大征收范围,改变征收对象。
(4)学院各项代办性及服务性收费均坚持自愿原则。
2、关于收费标准
(1)学院收取的各项教育收费项目均符合法律、法规、市政府文件规定,经闸北物价局批准。
(2)学院没有擅自提高收费标准。
(3)学院对学生代办性收费项目,在学年结束后,按实际支付费用结算,多退少补。
(4)学院对各项服务性收费项目均严格按照成本补偿性原则核定,实行明码标价。
(5)学院对经济困难的学生实施了减免或资助。
3、关于收费票据
(1)学院各项收费项目均按照规定领取了财政局颁发的《上海市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登记和票据购买证》和《上海市行政事业单位统一收据购用证》。
(2)学院均已按规定购领、使用财政局统一印制的行政事业性收费票据。
(3)学院按照规定建立行政事业性收费票据管理制度,并由专人负责管理票据。
4、自查整改情况
 (1)学院取消了重修重考费。
(2)学院规范了不正规的收费项目名称。
(3)学院清退了图书卡及住宿押金。
(4)学院对学生公寓内床上用品取消了统一配备。
(5)增加了校园网收费项目公示,增强了学院收费公示栏的醒目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