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选举产生团委学生会 充分发挥学生作用

各系团总支、各系学生会、各团支部、各班级:
  根据《共青团章程》和《学生联合会章程》的有关规定,结合我院共青团和学生会的工作实际,经学院党委批准,决定于2007年4月下旬召开共青团上海行健职业学院委员会第三次代表大会暨上海行健职业学院第三次学生代表大会。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大会的指导思想:以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以推进我院“二五”规划的顺利实施为主线,认真总结我院共青团及学生会在思想政治教育、繁荣校园文化、加强自身建设等方面取得的成绩、经验和不足,规划部署下一阶段我院共青团及学生会工作,团结带领全院团员青年为我院“和谐校园建设”贡献力量。
二、大会的主要议程:
(1)讨论并通过上届院团委及学生会的工作报告;
(2)讨论并通过选举办法;
(3)讨论并通过大会的各项决议。
(4)选举并通过本届团的委员会委员及学生会委员会委员。
(5)就团员青年在“和谐校园建设”中如何发挥先锋作用提出意见和建议,并形成提案。
三、代表比例、条件及产生办法
  团代会、学代会的代表应民主选举产生。为保证其代表性和广泛性,团代会代表比例确定为班级团员总数的4%,学代会代表比例确定为班级学生总数的4%,同时根据工作需要设列席代表若干。 
1、团员代表条件
(1)必须是团员或在团内承担职务的共产党员;
(2)坚持四项基本原则,坚决贯彻执行党的基本路线和方针政策,遵守国家法令和学校的各种规章制度,能发挥先锋模范作用;
(3)关心集体活动,在团内有较好的信誉,有良好的民主作风,为广大团员青年所拥护、信任。
(4)学习目的明确,各类考试考察科目合格。
2、学生代表条件
(1)坚持四项基本原则,坚决贯彻执行党的基本路线和方针政策,遵守国家法令和学校的各种规章制度,能起到模范带头作用;
(2)关心集体活动,在学生中有较好的信誉,有良好的民主作风,为广大学生所拥护、信任。
(3)学习目的明确,各类考试考察科目合格。
3、代表产生办法
  根据《选举规则》的要求,代表应按照民主集中制原则,以无记名投票的方式选举产生。各团支部、各班级将《代表登记表》和《团代会(学代会)代表选举情况记录表》于2007年3月27日前报系团总支(学生会),各系收齐后于2007年3月29日前报院团委。
四、委员会的组成
  按照《选举规则》及团中央组织部的有关规定精神,本着精干高效的原则,共青团上海行健职业学院委员会拟定委员9名。上海行健职业学院第三届学生会委员会拟定委员9名(其中包括4名当然委员,即各系学生会主席为院学生会当然委员)。委员的产生实行差额选举,委员候选人应多于应选人数的10%。
候选人条件:
(1)符合团代会、学代会代表所要求的各项条件;
(2)热心团、学工作,乐于为同学服务;
(3)善于团结同学,群众基础较好,有较强的组织、协调、管理能力,有一定的特长;
(4)同等条件下团、学干部优先。
  学院团委委员候选人的产生采用民主集中制的原则,由上届院团委委员会及各系团总支推荐。
学生会委员候选人的产生采用民主集中制的原则,由上届院团委委员会、上届院学生会委员会及各系团总支、学生会推荐。
各系团总支、学生会将《候选人推荐表》于2007年4月10日前报院团委。
五、关于提案
  就团员青年在“和谐校园建设”中如何发挥先锋作用提出意见和建议,并形成提案。

  1. 各团支部、各班级代表应广泛听取求群众意见,就贵团支部、班级将在“和谐校园建设”中如何发挥先锋作用提出具体方法和措施,形成提案,并填写《提案表》。
  2. 请于2007年4月10日前将《提案表》交至各系团总支书记处。各系团总支书记汇总后形成发言稿,于团(学)代会讨论通过。

  共青团上海行健职业学院第三次代表大会暨上海行健职业学院第三次学生代表大会的召开,对今后我院共青团及学生会工作的改革和发展有着极为重要的意义和影响。各系团总支、学生会、团支部、班级要高度重视本次团代会、学代会的召开,按照有关要求认真做好代表及候选人的推荐选举及其它各项具体工作,保证本次团代会、学代会的顺利召开并圆满完成预定任务。希望各团组织、学生会和全体团员青年努力工作和学习,以高昂的热情迎接团、学代会的召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