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组织标准:
每学期可分考试与考查两种形式。每学期期末考试,考试采用百分制计分。单学期中期抽查,双学期第15周全面考察。
二、组织形式:
教师按照4人一组分考场,学生以班级为单位,按学号顺序依次进行。考试前随机抽查三名同学的弹奏情况,进行集体评议,拿出各考场统一标准。
三、考试内容:
第一学年第一学期:练习曲1首,幼儿歌曲弹唱1首。音阶、琶音、和弦连接一升一降内抽考。
第一学年第二学期:练习曲1首,乐曲1首,幼儿歌曲弹唱2首。音阶、琶音、和弦连接一升一降内抽考。
第二学年第一学期:练习曲1首,幼儿弹唱歌曲1首。音阶、琶音、和弦连接两升两降内抽考。
第二学年第二学期:练习曲1首,乐曲1首,幼儿歌曲弹唱2首。音阶、琶音、和弦连接两升两降内抽考。
第三学年第一学期:即兴编配幼儿歌曲,自弹自唱2首。
四、达到的程度:
第一学年:
练习曲达到《拜厄钢琴基础教程》第88首或相当于此练习曲的程度;乐曲应达《钢琴基础教程(1)摇篮曲》或相当于此乐曲的程度;能弹唱五度以内简单的幼儿歌曲。
第二学年:
练习曲达到《车尔尼钢琴初级教程》作品599第80条或相当于此练习曲的程度;《乐曲》应达到《钢琴基础教程(l)快乐的农夫》或相当于此乐曲的程度;能用柱式、分解、半分解和弦等简单伴奏音型弹唱幼儿歌曲。
第三学年:
即兴编配幼儿歌曲,正确运用和弦、丰富的伴奏织体、富有表情的弹唱幼儿歌曲。
五、考试评分标准与评分等级:
A级(85-95分)
①自弹自唱流利顺畅,和弦、织体运用自如、不单一,能很好的表现音乐内容,有自己的见解、创造;
②音色明亮、圆润、音质干净,能较准确地运用普通话或原文演唱中外儿童歌曲,能较好地表现歌曲情感,旋律流畅。
B级(75分-84分)
①自弹自唱较为流利顺畅,和弦选择较好,织体运用较为合理,能较好的表现音乐内容;
②音准好,发声方法基本正确,呼吸、声音通畅,吐字清晰。
C级(60分-74分)
①能完整的自弹自唱,正确的选择和弦级数,合理的运用织体;
②有音准,发声方法基本正确,歌词、节奏准确。
D级(59分以下)
①自弹自唱极不流畅、不完整,和弦选择、织体运用不合理;
②嗓音条件欠佳,音域窄,没有音准。
六、考查评分标准与评分等级:
优秀:完成本学期规定的学习内容及程度。音准、节奏、速度、音乐表现、自弹自唱等均好。
良好:完成本学期规定学习内容的三分之二。音准、节奏、速度、音乐表现、自弹自唱等均较好
及格:完成本学期规定学习内容的二分之一。音准、节奏、速度、音乐表现、自弹自唱等均稍好。
不及格:完成本学期规定学习内容的三分之一。音准、节奏、速度、音乐表现、自弹自唱等均差。
七、综合成绩评定办法:
1、课内实训占70%
1)平时成绩:40%
2)期末考试60%(基本练习占40%;弹唱、乐曲60%)
2、顶岗实习占30%
1)考勤20%;
2)学习态度、效果20%;
3)实习弹唱占6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