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职工参加职业技能评价或竞赛并获得证书,自职业技能等级证书颁发之日起12个月内,本人通过全市各区就业促进中心窗口申请办理。
办理流程
1、教职工本人打印《技术类岗位工作证明2023》模板 技术类岗位工作证明2023模板.docx;
2、持《职业技能等级证书》和《技术类岗位工作证明2023》模板到人事郑老师处查询专技级别填写并加盖学院公章;
3、教职工本人携带身份证原件、《技术类岗位工作证明2023》原件、职业技能等级证书原件、本人银行卡至全市各区就业促进中心窗口申请办理;
4、就近就促中心:静安区就业促进中心万荣路908号一楼窗口
办理时间:周一至周五 9:00-11:30,13:30-16:30
咨询电话:56705305
5、全市就促中心皆可办理,各区办理时间和申请材料可能不同,去之前请先电话咨询
沪公网安备 31010602005739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