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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教育系统医疗补助金(门、急诊报销)申请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9-04-01  点击数:  作者:

关于教育系统医疗补助金(门、急诊报销)申请的通知

申请对象:在编人员

2018.4.1--2019.3.31医保年度,在职人员发生符合上海市基本医疗保险支付范围内的门、急诊大病医疗费中,当本人当年账户支付用完,个人自负段用完,最后进入共负段部分(包含分类自负),给予个人承担的共负段部分的40%的补助,一个医保年度内个人最高医疗补助支付额不超过5000元。

1、报销时间

凡符合上述情况的人员,请本人带好医保卡和身份证去医保中心或社区事务服务中心打印2018.04.01-2019.03.31“个人账户信息查询表”,在规定的时间内交人事处。

2、上交时间:20194月1日--4月30日。

 

人事处收到材料后进行核算、初审,交区教育局主管部门审核,通过后会下拨经费到学院,学院再打入相关人员的卡内。

 

政策咨询:人事处郑 敏  分机号13010

相关材料交至:人事处杨龚萍  分机号13011

 

 

上海行健职业学院人事处

2019.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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